Foresight News 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联合发布的加密资产解释性文件中,对「数字商品」(Digital Commodities)作出明确定义:数字商品是指价值本质上源自加密系统可运行的程序化运作以及供需关系的加密资产,而非依赖他人核心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利润预期。此类资产不具备产生被动收益或赋予持有人对企业利润、资产权利等内在经济属性。
文件同时列出 16 种数字商品示例,称这些资产均不属于证券范畴,依次为:Aptos(APT)、Avalanche(AVAX)、Bitcoin(BTC)、Bitcoin Cash(BCH)、Cardano(ADA)、Chainlink(LINK)、Dogecoin(DOGE)、Ether(ETH)、Hedera(HBAR)、Litecoin(LTC)、Polkadot(DOT)、Shiba Inu(SHIB)、Solana(SOL)、Stellar(XLM)、Tezos(XTZ)及 XRP(X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