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sight News 消息,据 SEC 官网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 Paul S. Atkins 于 3 月 17 日在华盛顿 DC 区块链峰会上发表演讲,正式宣布推出加密资产监管安全港文件「Regulation Crypto Assets:A Token Safe Harbor」,就代币分类与投资合同认定发布解释性文件。 在资产分类方面,SEC 明确四类加密资产不属于证券,分别为:数字商品、数字收藏品、数字工具,以及依据 GENIUS 法案定义的支付稳定币。
唯一仍受证券法约束的加密资产类别为数字证券,即传统证券的代币化形式。 在投资合同认定方面,SEC 明确投资合同的终止条件,要求项目方对其所承诺的核心管理行为进行明确、无歧义的披露,投资合同一旦终止,相关加密资产即可脱离证券法管辖。 在豁免路径方面,Atkins 提出三项拟议机制:一是「初创豁免」,允许项目方在四年内最多融资 500 万美元;二是「融资豁免」,允许在 12 个月内最多融资 7500 万美元,并需向 SEC 提交披露文件;三是「投资合同安全港」,为满足条件的加密资产提供明确的非证券认定标准。 Atkins 表示,SEC 计划在未来数周内就上述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与商品期货委员会拟议规则,以征求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