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 在内地是不是彻底凉了?作为 Web3 法律人,我们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
撰文:加密沙律
12 月 5 日,中国互金协会、银行业协会等七大行业协会联手抛出了一份《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这是继 11 月 28 日十三部委开会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后,行业协会紧随其后的监管动作。这份文件(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字里行间透出的些许凉意,让一些正筹划着将实物资产代币化(RWA)的创业者们打了个寒战。
很多人在后台问:沙律师,RWA 在内地是不是彻底凉了?
作为 Web3 法律人,我们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RWA 的核心是将线下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数字化、代币化,再进行二级市场流动与融资。但在内地当前的监管语境下,任何试图与公众交易挂钩的代币化行为,本质上都在挑战 2021 年「9.24 通知」的红线。七协会的《风险提示》,更像是把那道早已紧闭的铁门,又加了几把明晃晃的大锁。
《风险提示》明确指出:「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在内地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在内地搞 RWA,法律障碍如同「三座大山」:
以刑事辩护常用的底线思维来说:在内地搞 RWA,可能不是「凉不凉」的问题,而是「判几年」的问题。但从治理角度看,这种高压态势其实是监管层在尚未摸索出有效监控手段时的「紧急刹车」。正如对话中所言,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社会,避免让全社会再次经历一次类似 P2P 的系统性金融灾难。
既然内地是禁区,目光自然投向香港、新加坡等离岸市场。七协会虽然提到「境外服务提供商向境内开展业务同样非法」,但对于纯粹的境外业务,并未给出明确的「一棒子打死」的禁令。
这里隐藏着一个深刻的宏观叙事:中国经济的内循环终究需要与外循环衔接。内地的「严格卡死」与香港的「坚决放开」,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内地需要有这样一个「出水口」,让资产在合规的语境下走向国际市场。
只要项目能做到真正的「全离岸」——从底层资产到资金端、从服务器到合规主体均在境外,且不涉及境内人民币流出,内地监管部门通常缺乏跨域执法的动力。在这种模式下,如果你在海外搞得热火朝天且符合当地监管(如取得香港 VASP 牌照),那是你的自由。
此时一些内地老板可能心生一计:我能不能把国内的工厂、矿产收益权拿到香港去做 RWA?
理论上,通过 ODI(境外直接投资)架构设立 SPV,将权益「过户」给境外实体是可行的路径。但实务操作中,这堪比李白诗中的蜀道,甚至近乎「天堑」:
其实有关 RWA 业务,更核心的问题在于「时机」。目前我们判断,在监管层面,多个部委意见统一,国内正处于抓典型的「高压期」。即便是在香港,由于上市公司和持牌机构对政商关系的审慎考量,目前的口径也多为「即便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也请先等一等」的现实状态。存量项目现阶段的最佳策略是响应「窗口指导」,要么喊停,要么彻底变更为全海外方案,切忌顶风作案。
RWA 在内地不是凉了,而是从未真正「玩明白」。十三部委和七协会的发文,再次重申了境内业务的红线。
但对于有野心的内地企业,RWA 的真正机会藏在「离岸」的深水区。这不再是一场内地非法集资的马甲秀,而是一场关于法律合规、外汇管理与国际私募的高难度杂技。
我们的建议是:如果你想搞 RWA,请先切断一切与境内人民币、普通散户及宣传渠道的联系。在红线面前,活得久比跑得快更重要。法律的红线,从来不是用来跳皮筋的。
当下的沉寂是为了未来的规范。如果您正计划在境外开展 RWA 业务,需要进行法律合规性论证或架构设计,欢迎联系我们进行深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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