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如何妥善处理与税务相关的问题,已经成为相关企业的必修课。
撰文:Crypto Miao
随着全球加密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在香港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以虚拟货币作为收入而取代了传统的港币、美元等法币的使用,提供了更丰富的资产形式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税务挑战。随着政府加强对加密货币的税务监管,了解如何妥善处理与税务相关的问题,已经成为相关企业的必修课。
香港尚未制定专门针对加密资产的独立监管框架,但自 2017 年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开始监管“证券型”代币的生态系统。这包括对交易平台、“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经理和基金的牌照要求,旨在确保符合现有证券和期货条例(SFO)的规定。此外,现有法律涵盖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欺诈和网络犯罪,无论是否涉及“虚拟商品”,体现了监管的广泛适用性。
虚拟资产的税务行为受香港税务局 2020 年颁布的《利得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及数字资产》(下称 DIPN 39)指引监管。自 2022 年以来,区块链相关业务增长 250%,香港被视为 2025 年全球加密货币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
1. 对于个人而言:
DIPN39 中规定:员工,特别是在数字资产相关行业工作的员工,可能会以加密货币形式获得报酬(如工资)。即使报酬以加密货币支付,适用于劳动收入的薪俸税处理保持不变。员工需申报的劳动收入金额应为加密货币在收到时的市场价值。
因此,个人因以加密货币形式获得的报酬(如工资)的市场价值申报为薪俸税应税收入。这适用于所有员工,尤其在数字资产行业常见。此规定确保加密货币报酬的税务处理与传统工资一致,体现香港税务局对数字经济适应的灵活性。
2. 对于公司而言:
DIPN39 中规定: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可能出于各种目的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例如,该人可能接受客户以加密货币支付,或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以交易日加密货币的市场价值应反映销售和购买的金额。
因此,在香港的公司因商业活动收到加密货币支付,或者在经营活动中收到新的加密货币,均需按照交易日的市场价值折算为港元,计入公司的应税收入。
首先,确定香港基金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是否符合统一基金豁免(UFE)制度。统一基金免税(UFE)制度通过《2019 年税务(豁免基金缴付利得税)(修订)条例》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引入,旨在为所有在香港运营的合资格基金提供统一的利得税豁免待遇,无论其是否为本地注册,均须满足《税务条例》规定的基金定义和交易要求。
符合 UFE 的条件包括:
1.基金符合税务豁免的定义;
2.应评税利润来自合格交易(附带交易小于 5%);
3.合格交易在香港由指定人士执行或安排,或基金为合格投资基金。
其中,基金的应税利润需来自“合格交易”,包括:证券交易、私人公司股份、期货合约、外汇合约、存款(不包括放贷)、交易所交易商品、外币、场外衍生品等。
而虚拟货币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很可能会持有除证券型代币以外的其他代币,比如实用代币(平台代币)或支付代币(稳定币),并不符合统一基金豁免制度(UFE)的豁免资格。
如果基金不符合统一基金免税(UFE)条件,可能仍可通过离岸基金免税(OFE)制度获得免税待遇,但需满足 OFE 的具体条件。如果基金既不符合 UFE 也不符合 OFE,其营业利润可能会需缴利得税。
营业利润的认定
利润被认定为经营收入,其营业利润利得税适用企业利得税(16.5% 或两级税率)或个人利得税(累进税率 2%-17% 或 15% 标准税率)。
如加密货币基金在香港设有投资顾问、基金管理服务,并有权执行交易,则该部分的顾问费、手续费、管理费收入被认定为在香港开展商业业务的收入,应就其源自香港的利润缴纳利得税。
并且在 DIPN39 中规定,某些事件(如空投和区块链分叉)可能产生新的加密货币,若这些新加密货币是在加密货币业务过程中获得的,则被视为业务收入,需纳税。若空投是作为商业活动的一部分(如通过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或作为业务推广),则需按市场价值计入商业收入。
并且在香港,对从事经营(如交易、兑换、挖矿)的利润,也需要按经营收入缴纳利得税。
由于香港的资本利得税的特殊性,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香港处置资本资产(如股票、物业、债券等)所获得的利润,通常免于纳税。
根据香港税务局 DIPN 39 中提到数字资产的税务处理,对于长期持有加密货币作为投资行为,其资本利得税免税。这意味着若基金交易数字资产可能被视为资产处置,产生的资本利得通常不需纳税。因此,重要的是要如何确认数字资产的合法持有和受益持有身份(利润的归属);交易的性质(例如,是否属于数字资产的交易还是借贷);以及预期交易是否符合与客户和交易对手的合同安排(合同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的交易或投资部门的加密货币交易行为,也需要区分其交易的目的性。如果公司频繁交易虚拟货币或将其作为获取商业报酬的一部分,则其利润被视为商业收入则可能需缴税。
在计算香港的加密货币利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 计税基础
加密货币的购买价格或获得价格加上任何已支付的费用或佣金,构成计算盈利或损失的计税基础。
2. 市场公允价值
市场公允价值是指加密货币在交易时在公开市场上的出售价格。该价格通常参考信誉良好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或区块链预言机(Oracle)来确定货币价格。
3. 持有时间
购买和出售加密货币的时间至关重要,决定持有资产的时间长度,从而影响业务实质,进而影响适用的税率。考虑因素包括交易频率、持有期限、持有比例等。例如,公司频繁交易虚拟货币将被视为商业收入,需申报利得税;如长期持有一般会认定为投资,则资本利得不需纳税。
4. 合同安排
基金的交易或投资部门的加密货币交易行为需要注意如何规划业务活动,以及持有的加密货币是自有资金持有还是为他人持有的,预期交易是否符合与客户和交易对手的合同安排(合同的目的)。
5. 成本扣除
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某些费用,例如交易费用或钱包存储费用,可以从收益中扣除。
6. 保存记录
保留所有加密货币交易的详细记录,香港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应按照《税务条例》第 51C 条保留加密货币交易的完整记录。
随着香港加密货币市场的持续发展和成熟,未来的监管环境预计将更加完善和严格。对于从事虚拟货币收入及加密基金相关活动的个人和企业而言,合规与前瞻性的税务管理不仅是应对监管挑战的必要手段,更是把握数字经济机遇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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