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USDT 被骗 4000 万,该如何追回?
2023-09-27 17:03
曼昆区块链法律服务
2023-09-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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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曼昆律师工作人员:MankunLawFirm

引言:

前两天接到了朋友咨询,说自己将折合人民币约 4000 万的 USDT 转给了某 U 商,但对方没把钱转过来,目前已失联,询问我该怎么办。其实在笔者接触到的案件当中,此类情形是非常常见的高发类型,因此在这里做一个集中解答。


01
币圈换 U 不容易

当事人王总,想把手中的 USDT 变现,因为涉及到的资金量比较大,王总就托其朋友小赵找靠谱的 U 商,小赵就找到了其经常合作的 U 商小 Z。

小赵近几年一直在和小 Z 合作,双方交易的资金量有数千万,因此双方作为素未谋面的多年网友,有很强的信任关系。这次王总找到了小赵后,小赵也是不由分说,将收到的王总的 USDT 转至小 Z 提供的地址。

几天后,小赵见小 Z 依然没动静,坐不住了,问小 Z:咋回事?不是和之前一样,扣除你的手续费之后把人民币赶紧汇我账上啊?我这边金主等着呢?小 Z 去问了他的中间人 X,X 又去问其中间人 Y,Y 说,“自己把 USDT 转到交易所了,但账户被封,他在想办法。要钱可以,但要给他至少半年时间,并且要收 15 个点的手续费”。

根据大家的踢皮球案情描述,我们可算是梳理出来了整个故事的全貌,整个 USDT 的支付链条大致是如此:

王总(金主本人)→小赵(代收代付)→小 Z(U 商)→X→Y

两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涉案的 USDT 就像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小 Z 经王总和小赵轮沟通交涉,闹得很不愉快,后面已失联。王总坐不住了。

(注:为保护客户隐私,案件信息已脱敏处理,本文纯作理论探讨 )


02
王总该怎么办?

上周末晚上,王总联系上我之后,急吼吼的问现在该怎么办?通过王总的叙述以及阅看了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后,理清了上述基本事实。虽然王总很着急,但我还是让他先别着急。

有几个问题咱们得先搞清楚。

1、那么多USDT,哪来的?

站在客户的角度,想知道怎么收拾这群卷款跑路的家伙们,这很正常。但是站在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刑事律师的角度,我更关心的是,客户的钱是从哪来的?——这是此后所有待解决问题的前提。

原因主要是在于,需要先判断客户本人是否有涉刑风险

毕竟笔者也办理过不少维权者维着维着把自己搞进去的案子(再次声明:与本人无关,本人是在接受委托后在看守所会见才知晓当事人是为什么进去的,但确实在有些案子当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实是可以非常微妙的自如切换……)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们还是回归到正题。

因为王总和小赵都长期居住在海外,所以当客户在描述这个事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担心客户 U 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变相买卖外汇涉嫌非法经营的风险?(可参考笔者此前文章:《一文梳理:提供账户帮人转账,可能涉嫌的罪名》,《买卖 USDT 泰达币赚差价被抓,如何做好刑事辩护?——OTC 商家涉刑风险之 非法经营罪 (二)》),但是经询问得知:转出的这些 U 都是做正常的业务赚的,并且王总转给小赵,小赵转给小 Z,均是正常的。因此,初步判断,涉案 U 的来源干净,并且只存在 U 和人民币的单向场外交易,不涉及变相买卖外汇。

由此,王总本身的刑事风险可以排除。

2、王总如何维权?

第一步,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王总和小赵获得的所有信息是通过小 Z 传达而得,是否存在 X,Y,目前未知,转币地址也是小 Z 提供。小 Z 作为 USDT 承兑商,收取手续费,与本案利益相关。目前失联。

因此小 Z 的行为符合刑法当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特征,涉嫌构成诈骗罪。若存在 X,Y,且该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给付款项,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第二步,采用哪种方式维权?民事起诉 or 刑事控告?

王总与小赵考虑,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主要还是基于资金量太大,担心自身风险考量),是否可以采取民事途径维权,追究小 Z 不当得利的责任?

其实很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这里的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因此,实践当中,即使双方没有签署相关合同,只要法院查明双方的交易往来有一定的缘由和背景,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换句话说,除非是无缘无故的错误转账,才符合法律概念中的“不当得利”),本案当中,小赵与小 Z 已合作多次,每次小赵转币都是汇至小 Z 提供的涉案地址,双方的交易中,小赵为了获得法币,小 Z 为了获得手续费,双方的交易往来并非没有任何依据。

第三步,案件管辖地如何选择?

因此,本案只能采取刑事控告的方式。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去哪里控告维权?

根据客户描述,小 Z 在国内,并且据小 Z 所述,X 和 Y 也在国内。但 X 和 Y 所述内容均来自小 Z 转述,真实性未知。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客户目前能够提供的线索,考虑到小 Z 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报案最为便利。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 修正)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经过以上分析,王总总算是心里有了大致的思路,但维权路漫漫,之后的路还有很长。


03
曼昆律师提示

场外交易虽然简单快捷费率低,但交易不透明,风险极高。在当前政策背景下,司法实践当中此类交易存在被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但仍然建议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合同,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日后维权也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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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邵诗巍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邵诗巍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律师执业 6 年以来办理诉讼及非诉案件三百余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办案经验。

曾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为国内外多家 NFT、数字藏品平台提供刑事风险防控、刑事辩护工作,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能够尽最大限度在合规的基础上,有效满足或实现客户的商业目的,完成项目和达成交易。

主攻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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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代理某科技公司法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律师会见询问案情及调查取证,向承办检察官提出本案证据不足,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等辩护意见,检察院在 37 天内做出不予批捕决定,最终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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